★中国大陆因私护照
1、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; 2、若换发过护照,提供旧护照原件;若遗失,提供英文遗失说明; 3、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,不含备注页; 4、须有中文签名(不可用铅笔); 5、不接收6个月内有突尼斯拒签记录的护照。
★照片(2张)
近6个月内的2寸(3.5cmx4.5cm)白底彩照2张,须一致(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)
★英文在职证明
本人所在单位的英文在职证明: (1)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,包括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和传真。 (2)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,或盖本人私章,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。 (3)盖公司(公章)或(人力资源章)或(财务章)或(部门章)。
★资产证明(在职人员)
1、本人名下银行开具的已有3个月存入期的至少5万元的定期存款证明原件,存款证明必须冻结到归国后一周。 2、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(储蓄)卡对帐单,盖银行章: (1)每月有进出帐记录; (2)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,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; 可提供直系亲属名下的存款证明/房产证/行驶证/股票交割单(存款证明必须是5万/人),另提供关系证明,例如能体现关系的结婚证复印件、或户口本整本复印件、出生证明复印件或者中英文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。
★出行证明
1、全程英文机票预订记录; 2、全程英文酒店预订记录。
★个人信息表
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,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。